软件和互联网应用有什么区别?

我一直认为IT世界里,除了硬件就是软件,比如微软、甲骨文、金山,这些都是软件公司,他们的产品Windows、数据库、办公软件,都是软件。

后来有了互联网,出现了搜索引擎、门户网站,他们被称为互联网应用,百度、新浪、搜狐被称为互联网公司,这时候有一个问题,他们还是软件公司么?他们的产品和软件公司有一个很大的不同——不用安装,通过浏览器登录网站即可,前提是要有网。淘宝、QQ也是那个时候有的,淘宝更像互联网公司,QQ更像软件公司,因为很多人还是会下载一个QQ软件,但他们的共同点是——没有网没法用。

所以,区分软件和互联网应用,可能有两种方式:一、需不需要提前安装在电脑上,二、是不是依赖网络

再后来有了移动互联网,迅速所有的东西都变成APP,叫做手机应用了,手机应用都是需要提前下载安装的,如果按照第一种区分方式,那么所有手机上的应用都应该是同一类的,事实上不是,手机上有些应用,比如银行的APP、比如12306买火车票的APP,这些与微信、抖音应该不是一类。

那是不是依赖网络是一个区分的重要判据呢?我认为也不是,迅雷作为一个下载工具,非常依赖网络,那它是一个软件,还是一个互联网应用呢?我觉得它还是一个软件吧,毕竟与微信、淘宝、视频等典型互联网应用还是不大一样。

好,两种可能的方式都被否了,那如何区分软件和互联网应用呢?有人说软件是工具,互联网应用不是。那游戏,尤其单机游戏,显然不是工具,但也很少被认为是互联网应用。微信是互联网应用,但微信不也是通信工具么?

为了搞清楚这个事,我看看互联网应用都是什么?基本集中在电商、生活服务、社交、搜索、新闻、视频、游戏等领域,对应着人们的消费、娱乐、社交和求知需求。那软件都是什么呢?操作系统、数据库、办公、中间件、开发、模拟仿真等,除了上面提到的单机游戏,基本对应着人们的工作或者解决问题的需求。那解决问题的需求和满足消费、娱乐、社交、求知需求有什么不同,他们都是为达到、完成或促进某一事物的手段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都是工具,但不同在于:所谓的“某一事务(即目标)”与“手段”之间是否同一。对于软件来说,确实更类似于工具,就像我们使用扳手修理汽车,对扳手本身我们不感兴趣,而是对它产生影响的汽车感兴趣。对于互联网应用来说,目标与手段是同一的,电商应用本身就是商场,用户感兴趣的就是逛商场;微信本身是交流工具,而用户感兴趣的就是交流。视频网站、新闻聚合类网站都是如此。

所以说,目标与手段具有同一性的,是互联网应用;目标与手段具有分离性的,是软件。

那么,搞清楚这个有什么意义呢?我认为对于投资来说很有意义:目标与手段相分离的工具,人们希望操作这个工具的效率越高越好,也就是时间越短越好,那就不要妄想它成为平台或者具有所谓的生态网络,而要关注用户体验,用起来是不是顺手、方便、高效。目标与手段相同一的工具,人们乐在其中,操作工具的时间越长越好,这个时候用户体验的关键就不是顺手不顺手,而是有没有足够多吸引用户的“内容”,这个内容可能是商品、可能是影视剧、可能是新闻消息,只有形成平台和网络效应的工具才是好工具。

又有人说,可不可以按照to B和to C来分,软件是to B,互联网是to C。我觉得这样有些武断,Office是 to B还是to C呢?很多软件提供个人版和企业版。还有很多开源软件,个人可以免费下载,企业用户就需要付费。另外像迅雷,我认为它更偏传统软件而非互联网应用,但它是to C的,所以不能按照to B/to C来区分软件和互联网应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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